关于创业中心孵化企业财税补助申报的通知

中心各孵化企业:

2013年度孵化企业财政税收补助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孵化期在五年内的孵化企业,将2013年度内交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完税凭证(纳入开发区国/库),进驻中心批复,公司成立批复,营业执照,2013年度会计报表用A4纸各复印3份,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创业中心行政财务处,由创业中心汇总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5848599

联系人:  陈艺 金鑫

 

 

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