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

2026年4月15日,我们将迎来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只有筑牢安全屏障,才能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

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时代,唯有全民筑牢安全意识,才能确保“山河无恙,家国安康”。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我们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观涵盖领域

国家安全教育既包含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传统安全领域,也包含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和海外利益安全等非传统领域,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等新型安全领域。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军队、外交或情报部门,更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国家安全不是“遥不可及”,而是“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国家安全举报电话

作为人民群众

我们能做些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安全不是只与安全部门有关,国家安全就是千家万户的安全。全体公民应进一步树立居安思危意识,对各种危害国家和公众安全的行为保持警觉,留意身边的各种隐患,我们的环境才会更安全更美好!